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全校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作如下要求:

一、由申请人主动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在日常工作中,分党委(总支)和党支部要加强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利用一切有效途径和方式焕发广大党外群众的政治热情,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注: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表达自己要求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个人简历以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介绍一定要本人亲笔签名,注明申请日期。

二、党支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培养。要大力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每半年要对他们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改进的措施,及时解决。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一般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同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具体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的考察记录;在党组织研究发展党员时,对所联系的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提出意见。

四、参加党校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分党委(总支)和党支部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校党校(教职工)和基层业余党校(学生)的学习,进一步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征求意见情况要有书面材料)。

注: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支委会或党支部大会将所有意见进行综合,作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六、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进行外调(一般是父母、配偶等)。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七、由党支部指定(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八、入党介绍人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党支部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注:入党介绍人的具体任务

了解被介绍人各方面的情况,讲解党的基本知识,针对缺点和不足,进行具体的帮助和教育;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一定要表明自己对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态度。如:我认为 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负责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九、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形成决议,并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思想汇报、培养教育和考察等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召开支部大会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保证出席人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人数的一半,大会不能举行。虽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也应改期。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大会。如一名介绍人不能出席,但在会前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作了报告,可以召开。会前要通知全体党员参加,开会时,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发扬党内民主。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2: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

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就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主要情况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与会党员发表意见,进行讨论;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3:支部大会决议的内容

一定要写清楚支部名称、会议时间、讨论谁入党,如日,╳╳╳党支部讨论了╳╳╳同志的入党问题。一定要写清楚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的总体评价,对其缺点也要如实填写,用高度概括的语言,准确的把发展对象的表现情况和思想状况勾画出来;一定要写清楚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性意见,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如支部大会认为╳╳╳同志已具备了党员条件,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一定要写清楚党员参加支部大会的情况、表决的方式和结果。如本支部共有党员╳╳名,有表决权的╳╳名,实到会╳╳名。经举手表决,╳╳票赞成,╳╳票反对,╳╳票弃权。支部有公章的一定要盖章,支部书记一定要签名(盖章),时间要按公历写清楚(不能出现歧义),字迹要工整。作好支部大会的记录。

十、分党委在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十一、分党委召开会议,对预备党员进行审批,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分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十二、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要认真填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

十三、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分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

十四、预备期为一年,本人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向支部写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形成能否转正的决议,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十五、分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十六、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等材料及时存入本人人事或学生档案。

十七、材料的基本要求

1、发展为预备党员时所需材料

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 《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党课培训证书 外调材料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书面材料 分党委(总支)、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审查意见(加盖公章)

2、转为正式党员时所需材料

    发展为预备党员时的所有材料(以上7份材料) 《入党志愿书》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 个人转正申请 在预备期内的思想汇报

                                           

                                            (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