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学院师生用印需求,规范学院公章使用管理,提升用印审批效率,学院实行用印审批及登记制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要求

所有用印事务均须进行用印审批及登记,申请人应确保申请信息真实、准确。

二、审批程序

(一)线下审批

由分管领导在用印材料原件上审批签字后,提交院办办理用印。

(二)线上审批

登录“师生可信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按身份选择“教职工服务”或“学生服务”,依次进入“医学部—基础医学院用印申请”,填写并提交申请。申请经相应流程审批通过后,院办根据申请人选择的用印形式办理。

说明:

1.线上审批可同时办理领导个人签章授权,因跨校区等原因不便进行线下签字审批的,建议优先使用线上审批。

2.教职工校外兼职事项,须同时在教师平台“学术与社会兼职”模块完成兼职审批。

三、线上审批操作流程

(一)登录平台

点击学校主页右侧“一网通办”,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和密码登录后,在搜索栏搜索“用印”,选择“基础医学院用印申请”。

 

 

 

 

图1 登录平台

(二)填写并提交申请

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上传附件”上传拟盖章文件,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

 

图2  教职工用印申请表

 

图3  研究生用印申请表

(三)线上审批及用印

申请按照相应流程审批通过后,院办根据申请人选择的“所需用印形式”办理:

1.选择电子件,盖章后会将电子件发送至表单所填邮箱中;

2.选择纸质件,申请人须将原件提交院办办理用印。

四、注意事项

1.基础医学院用印申请面向学院全体教职工和研究生开放申请权限。

2.线上提交的用印材料电子版与线下用印纸质材料必须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