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学院师生用印需求,规范学院公章使用管理,提升用印审批效率,学院实行用印审批及登记制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要求
所有用印事务均须进行用印审批及登记,申请人应确保申请信息真实、准确。
二、审批程序
(一)线下审批
由分管领导在用印材料原件上审批签字后,提交院办办理用印。
(二)线上审批
登录“师生可信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按身份选择“教职工服务”或“学生服务”,依次进入“医学部—基础医学院用印申请”,填写并提交申请。申请经相应流程审批通过后,院办根据申请人选择的用印形式办理。
说明:
1.线上审批可同时办理领导个人签章授权,因跨校区等原因不便进行线下签字审批的,建议优先使用线上审批。
2.教职工校外兼职事项,须同时在教师平台“学术与社会兼职”模块完成兼职审批。
三、线上审批操作流程
(一)登录平台
点击学校主页右侧“一网通办”,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和密码登录后,在搜索栏搜索“用印”,选择“基础医学院用印申请”。
图1 登录平台
(二)填写并提交申请
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上传附件”上传拟盖章文件,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

图2 教职工用印申请表
图3 研究生用印申请表
(三)线上审批及用印
申请按照相应流程审批通过后,院办根据申请人选择的“所需用印形式”办理:
1.选择电子件,盖章后会将电子件发送至表单所填邮箱中;
2.选择纸质件,申请人须将原件提交院办办理用印。
四、注意事项
1.基础医学院用印申请面向学院全体教职工和研究生开放申请权限。
2.线上提交的用印材料电子版与线下用印纸质材料必须保持一致。